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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享受50%的财政贴息!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

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金规〔2024〕1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现就东胜区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可自行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https://xwqy.gsxt.gov.cn/)进行查询。
二、贷款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申请人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营业执照注册地在东胜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无经营异常、无失信状态;
3.本人及配偶征信良好,具备还款能力;
4.借款人及配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营业执照注册地在东胜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贷款额度及年限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年。
3.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四、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五、免除反担保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1.个人申请的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
2.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
3.获得市(设区市)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
4.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符合信用贷款发放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
5.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
六、申请方式及材料
贷款人可关注“东胜就业”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服务大厅”,选择“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贷款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单》,详见附件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单》和附件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东胜区市民中心A座西楼302室

咨询电话:0477-5123771/5123761

附件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单》

附件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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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胜就业(微信号:dsqj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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